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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冬防疫專案,敬請師生配合~~

自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等八大類場所(場所舉例如附表)應佩戴口罩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
校園防疫注意事項,共同維護校園及社區安全:
(一)社交距?及佩戴口罩注意事項:上課時應維持社交距?;如無法為持社交距?,即應佩戴口罩。
(二)大型集會活動防疫注意事項:須保持社交距?並?實實名制;如無法為持社交距?,即應佩戴口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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